
期刊简介
《中国针灸》杂志以各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针灸临床、教育、科研人员以及针灸爱好者为读者对象。其办刊宗旨是:提高为主,兼顾普及,丰富多彩,实事求是。《中国针灸》杂志力求做到既能反映我国较高的针灸学术水平,又能满足基层医生的一般需要。因此,栏目设置多样,如,“临床研究”“实验研究”“针刺麻醉”,反映针灸发展的学术水平;“临床报道”“专病治验”“单穴效方”“医案选辑”栏目实用性强、教人以技术;“文献与史料”“综述”“百家园”及“理论探讨”反映学术争鸣与发展;“经络与腧穴”反映经络和腧穴的研究进展与临床应用情况;“针家精要”专门介绍老专家的经验;“专病笔谈”对一个病进行系统研究探讨,寻找治疗该病的规律;“教学园地”为教师们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另外,杂志还登载消息简讯,报道学术动态,介绍新的医疗仪器,刊登各种进修培训信息,向读者推荐新书等。 《中国针灸》杂志以其丰富的内容,融学术性与技术性为一体的特点,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年发行量一直在30万册以上。同时,由于她的权威性和发行量大,吸引了众多的针灸医务工作者踊跃投稿。目前,年收稿量在2000份左右,用稿率为25%。 《中国针灸》杂志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地选用稿件、编辑加工;校对中采用三校互校、主编把关,错字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加工水平都达到了同类杂志的较高水平,得到了期刊界的好评。1995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首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评比中,我刊获得二等奖;在1999年进行的第二届评比中,获一等奖。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刊已经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医学专业核心期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并于2002年被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2005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期刊文摘(MEDLINE)收录。
专利可以转让吗?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
时间:2023-11-14 09:19:51
先说结论,专利可以转让,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审中,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
然而,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因此,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以确保其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