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针灸杂志

期刊简介

《中国针灸》杂志以各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针灸临床、教育、科研人员以及针灸爱好者为读者对象。其办刊宗旨是:提高为主,兼顾普及,丰富多彩,实事求是。《中国针灸》杂志力求做到既能反映我国较高的针灸学术水平,又能满足基层医生的一般需要。因此,栏目设置多样,如,“临床研究”“实验研究”“针刺麻醉”,反映针灸发展的学术水平;“临床报道”“专病治验”“单穴效方”“医案选辑”栏目实用性强、教人以技术;“文献与史料”“综述”“百家园”及“理论探讨”反映学术争鸣与发展;“经络与腧穴”反映经络和腧穴的研究进展与临床应用情况;“针家精要”专门介绍老专家的经验;“专病笔谈”对一个病进行系统研究探讨,寻找治疗该病的规律;“教学园地”为教师们提供一个交流平台。另外,杂志还登载消息简讯,报道学术动态,介绍新的医疗仪器,刊登各种进修培训信息,向读者推荐新书等。   《中国针灸》杂志以其丰富的内容,融学术性与技术性为一体的特点,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年发行量一直在30万册以上。同时,由于她的权威性和发行量大,吸引了众多的针灸医务工作者踊跃投稿。目前,年收稿量在2000份左右,用稿率为25%。 《中国针灸》杂志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地选用稿件、编辑加工;校对中采用三校互校、主编把关,错字率一直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杂志的学术质量、编辑加工水平都达到了同类杂志的较高水平,得到了期刊界的好评。1995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首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评比中,我刊获得二等奖;在1999年进行的第二届评比中,获一等奖。经过多年的努力,本刊已经成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医学专业核心期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并于2002年被美国《化学文摘》(CA)收录,2005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期刊文摘(MEDLINE)收录。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时间:2023-04-24 08:58:4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为主动灵活的教育对外开放,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系统设计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基本规则。

  《规定》着力推动办学模式创新。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明确,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或者校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了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设立的办学机构在学校治理、学术管理、师资配备、收费制度等多方面都实行更加自主、灵活的政策。

  《规定》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办学。通过制度设计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办学。《规定》强调办学应当遵守中国法律,符合公益性原则,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办学机构作为中国的高等教育法人,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监管。《规定》要求办学机构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包括中国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规定》明确办学机构开展党群活动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群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着力强化办学质量保障。推动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办学,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准入方面,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具有理工农医类方面的学科优势、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在培养方面,规定境外高等教育机构按照不低于本机构的教师配备标准选派或者招聘足够数量的教师到办学机构任教,鼓励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鼓励办学机构和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互派学生、互认学分。在监管方面,规定办学机构应当建立办学质量保障制度,向社会公开其办学情况,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接受主管机关依法组织的办学质量评估,保障办学质量。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海南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